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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优化医技人员结构,全面提高我县卫生服务质量,根据《酉阳自治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决定面向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公开考调县城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考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编制管理及学科配套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调范围、名额及岗位
(一)考调范围
本县及外区县卫生系统在编在岗医务人员。
(二)名额及岗位
县人民医院等县城单位考调6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岗位需求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人员应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农村订单定向委培生服务年限从其国家和市级的相关规定),且报考学科岗位与专业一致,以毕业证书为准;
(四)报考人员在原单位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及受组织处理未解除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考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于2020年5月18日上午8:30在县卫生健康委楼(502)会议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5月18日下午17:00。
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2),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一份(无提供电子注册学历的,以人事档案中复印的学籍档案并加盖有效公章为准)、2017—2019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及2寸彩色照片3张(县外人员需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2020年5月20日上午10:00前在县卫生健康委办公大楼底楼公示栏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5月22日在县卫生健康委人事科(417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即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与初审合格确认参考人数之比)为1:2。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专业科目笔试和公共科目笔试,分值均为100分。
①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②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③笔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5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进行合堂笔试。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④成绩公布:在县卫生健康委办公大楼底楼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
2.加分(限本县医务人员)。
各参考人员提交2017—2019年获县级及以上的获奖证书、专业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卫生健康委人事科(417室)。由考调领导小组根据各参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加分。
①获奖加分。获得优秀工作者、先进个人、“十大健康卫士”、“十大医德模范”、“十大医技标兵”和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以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国家、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件为准)的,分别按照县卫生健康委表彰的加1分,县委、县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及市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市委、市政府、国家级表彰的加3分的办法进行审核加分(此项不累计加分,只计最高加分)。
②专业培训加分:获得报考专业重庆市卫计委组织的培训(培训时间3个月及以上,不含进修),颁发临床、中医、护理类专科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骨干)培训合格证书的加1分。
3.确定复审人员。由考调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及加分的总分值(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6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40%+加分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考调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末名并列时,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在县卫生健康委办公大楼底楼公示栏进行公布。
(三)复审及考调人员确定
由考调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县纪委派驻纪检组提出的鉴定意见(外区县以档案为准,资格复审时档案未能调到位的取消拟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拟调人员名单,若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人员,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拟调人员在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五)调剂
对外区县报考的落选医务人员,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前提下,由考调领导小组参照考试成绩在缺编乡镇卫生院范围内进行岗位调剂,经政审合格后报县政府审定。
(六)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组织人事关系,并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调入单位重新确定专业技术聘用岗位及等级。
五、考调纪律
本次考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及社会和谐稳定。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若出现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75532718
附件:1.酉阳自治县县城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酉阳自治县县城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