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考交流群:863549030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建设一支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石柱县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名额
县内招聘10名
报名人数满足招聘的2:1的条件,若不能满足2:1,最少满足1:1.5。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社区工作事业。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3.持有网上可查的专科(含专科)以上的毕业证书,(研究生及研究生以上学历免考直接聘用)。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出生于1990年7月30日之后),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出生于1985年7月30日之后)。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5分,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加10分。
(二)下列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2020年7月30日8:30至7月30日17:30止,报名地址:石柱县时代广场132号附7号2-4(重广人才办公室)。
2.报名需交考务费50元,用于人力资源测评开支。
(二)资格初审
1、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2、笔试(100分)
2020;考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30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地点:重庆市石柱中学(高中城和雅楼底楼教室考试),成绩次日公布,公布地点:石柱县时代广场132号附7号2-4(重广人才办公室)外公示。 年8月1日(星期六),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安排如下:考试科目《社会工作相关知识》
(三)体检
考试合格人员到石柱县人民医院或石柱县中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如身体不合格实行递补的模式。
四、聘用方式
考试合格的10名社区工作者的聘用方式实行劳务合同派遣制,并到民政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报道,办理完善相关劳动关系手续。
本招聘简章由石柱县民政局解释。
咨询电话:023-7333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