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试讲(结构化面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院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考察后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的情况确定拟聘名单,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
八、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查询。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聘用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3年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3-11-29 17:51:36信息来源:【点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