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调配考生录用学校。
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并对资格进行复审。考察由区人事局、教育党工委、监察室牵头,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工作单位调查等方式进行,提出综合政审考核意见。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八、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部新区网站进行公示。
九、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对拟选聘人员,由区人事局按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签订服务期限承诺书。要求其在被聘用学校服务期至少5年,未满服务期解除聘用合同,缴纳违约金及教师培训补偿费,违约金及补偿费金额为总额50000元,每年递减20%(以学年为单位计算)。
十、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67308112
重庆北部新区2013年公开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和实验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3-11-29 17:52:11信息来源:【点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