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巴南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8.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招聘的岗位。须在巴南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以上,其他人员须在巴南区行政区域村(社区)专职干部或本土人才连续任职满5年及以上。其中,村(社区)专职干部是指纳入《关于加强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巴南委组〔2018〕66号)财政经费保障范围的村(社区)干部;本土人才是指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重庆市巴南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 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规范化培训证书、各类职业(执业、职称)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或由相关部门出具考试合格证明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20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之间的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bn.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4月20日9:00至4月22日18:00期间登录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行报名,按操作流程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不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只审核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将会同用人单位在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凡后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4月23日12:00前进行修改。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至4月23日18:00之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取消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4.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并成功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可于2021年5月7日9:00起至5月9日18: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bn.gov.cn)专题专栏—招考录用—事业单位招考栏目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3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具体笔试内容为:
(1)卫生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2)其他岗位:《综合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5月9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各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根据《一览表》(附件1)标示的科目进行。
3.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5月9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综合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员弃考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规定递补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可执行的最大竞争比例(最低应不低于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笔试成绩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登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也将随后通过该网站进行公示。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表》上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两轮。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时间不低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未达到2:1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 )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巴南区委组织部、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和岗位类别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在本区工作满5年,且在招聘单位服务满4年)。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流程、考试等环节咨询电话:023-66233928;
政策解释、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咨询电话:023-66239580、023-66232173。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巴南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4.巴南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5.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104/t20210414_91668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