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相结合,通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招聘审核、签订见习就业协议等程序进行组织招聘。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2023年、2024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
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24年未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优先录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不服从学校学习安排或考试不通过等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于2024年7月25日至8月10日在贵州公共招聘网上投递个人简历。(贵州公共招聘网-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青年就业见习)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在贵州公共招聘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无误后通知人员到院进行面试。
五、面试
面试所需资料: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六、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时间为12个月,见习期间按照规定予以购买保险,待遇为1760元/月--3000元/月,按照我院管理制度考核后进行发放。
七、见习人员管理
见习人员经报名、面试和资格审查合格后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间不服从单位合理工作安排和不胜任工作的,我院有权与其解除见习协议。
咨询联系电话:0851-22536267
初审: 刘春梅
复审: 陆 锐
终审: 周 运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xVTGUmgxC_aPsnT8DzE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