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武隆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武隆县2015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名;
7.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5年6月3日;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为2015年6月3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武隆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