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完善执法体系,规范指导生物物种资源的收集、保护、保存、研究、开发、交换、贸易和出入境等活动。
其次要强化协调配合,健全体制机制。应进一步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的统筹指导作用和环保部(国家委员会秘书处)的牵头协调作用,在部际联席会议和执法协调小组等现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建立部门间不定期沟通合作机制和协调会议制度。通过加强信息共享、执法协调、资源整合,强化风险评估、预警监测,注重国际合作交流,形成科学完备、保障有力、运行有效的保护和执法体制机制。
再次是要加强基础投入,提升保障能力。众所周知,生物多样性和物种资源保护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人力、物力、财力的长期稳定投入。国家发改委应尽快设立生物多样性和物种资源保护重大专项;财政部应优先安排资金投入;科技部应设立生物多样性和物种资源保护公益型科研专项。当务之急要对进出境口岸查验环节在项目和经费上给予适当倾斜。
最后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可在国家层面制定出台有关宣传提纲或指导意见,统一部署生物多样性和物种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宣传媒介,通过开展物种资源保护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等专题活动,鼓励和发挥社会志愿者的作用,全方位、多方式、系统性地开展生物多样性和物种资源保护宣传,搭建公众参与平台,提高公众对生物多样性和物种资源保护的自觉认知和敏感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