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具体用人单位 | 单位层级 | 拟安排 岗位 | 岗位性质 | 专业 | 学历 | 需求数 |
气象台 | 省级 | 天气预报 | 业务 | 大气科学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气候中心 | 省级 | 气候预测 | 业务 | 大气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信息中心 | 省级 | 运行控制 | 业务 | 计算机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气象服务中心 | 省级 | 天气预报 | 业务 | 大气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气象服务中心 | 省级 | 程序开发 | 业务 | 计算机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结算中心 | 省级 | 会计核算 | 业务\管理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永川区气象局 | 县级 | 天气预报 | 业务 | 大气科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石柱县气象局 | 县级 | 天气预报 | 业务 | 大气科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合计 | 10 |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及按国家规定的二年择业期内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毕业报到时需同时具备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及其它相关手续证明;
2、2016年毕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专业需求;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通过互联网发布的招聘公告将填好的《重庆市气象部门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市局指定邮箱。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通过参加“全国气象部门2017年人才招聘会”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等校园招聘会现场提交应聘人员纸质简历。
(二)资格审查
由市局人事处和用人单位负责审查。
(三)考试
1、考试形式
(1)大气科学类、计算机、会计学、财务管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不参加笔试,只参加面试。
(2)本科毕业生必须先参加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
笔试、面试题委托第三方机构出题。
2、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气象相关知识以及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12月
(3)笔试具体安排另行在重庆市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3、面试
(1)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确定
直接参加面试人员可由用人单位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不足时,可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考官
面试考察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单位考官2人。
(4)面试纪律
面试考官在面试过程中应坚持按统一尺度对所有面试人员评分,确保不偏严不偏宽,以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5)其他
市局人事处负责面试的具体组织工作,纪检组负责面试的监督工作。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每个职位确定第1名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市局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体检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递补者按规定对其进行体检。
(五)考察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暂行办法》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
市局党组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气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由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查实应聘人员有报名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取消其录用资格。
2、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职,严守纪律,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