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招聘单位及人数
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管理岗位5名,男女性别不限。
三、 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 具有永川区户籍,本镇及本镇周边户籍人员优先;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相关纪录;
(三)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 热爱农村基层工作;
(五) 熟悉计算机相关知识,具备计算机等级证书,能熟练运用办公系统软件,具有文秘专业的优先录用。
(六) 2015—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包括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大学、职业业余大学、函授大学和夜大的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在职学历教育毕业生视同“五大”毕业生)。
四、 工资福利待遇:
基础工资1500元/月,交通补贴500 元/月,考核补助1000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险”)
五、 报名资料:凡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求职登记表、个人简历(手写)、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六、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26日—1月3日;地点:吉安镇社保所(镇公共服务大厅社保所窗口)。
七:报名程序:凡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经初审、面试合格后予以录用,试用期3个月,正式聘用后合同一年一签。
八、 报名咨询电话:49568117、49569506
本简章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