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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改善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巴南区2019年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6.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1日;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一天(2019年2月1日)取得《一览表》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7. 自愿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社保局鱼洞办公点(鱼洞街道下河路34号)504室。报名电话:66212468。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其他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
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生计生委、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2019年2月15日上班时间到报名点领取。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六)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于2019年2月12日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免于笔试。
面试由考核专家组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对考生单项考核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7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7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比例须达到1:3,因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等额)岗位,须有考核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并记录在册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核时间初定于2019年2月16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且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计委、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巴南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巴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区人力社保局审批,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编制和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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