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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j具有彭水户籍(或生源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名额
本次从彭水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现任优秀村(社区)干部、彭水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村(社区)干部要求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城乡社区治理中带头作用发挥好,群众认可度高;
3.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4.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
6.年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为报名前一日(2019年7月28日);
7.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我县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十一楼大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委托他人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证件和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现场报名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岗位序号1和岗位序号2的人员:本人向所在镇(街)党(工)委或工作单位提交的书面报考申请,并提供所在镇(街)党(工)委或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工)委或单位公章的《彭水自治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任职文件(当选证书)、所任职务(任职年限)证明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2)报考岗位序号3的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5.报名缴费: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按照渝人〔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缴纳考务费,两科共100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
6.报名情况公示:招聘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缴费情况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http://ps.cq.gov.cn/Index.html)。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8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管理基础知识》,每科分值为100分。
(3)招聘指标数与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若未达到该比例,相应递减招聘指标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处理)。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认方式:面试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应变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2019年8月9日前公布在彭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ps.cq.gov.cn/Index.html)公布。
(4)面试评分: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同一面试组其他进入体检考生的面试最低成绩。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管理基础知识》×3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与面试、体检等有关的事宜,于8月13日前在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ps.cq.gov.cn/Index.html))上进行公示和发布,届时不再单独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相关要求。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连续任职年限(精确到月)较高(较长)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仅作一次性递补。拟聘人员进入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的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不予聘用。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和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ps.cq.gov.cn/Index.html)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六)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拟聘用人员须按期将个人档案提交至彭水县人力社保局,不按规定时间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聘用。
经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被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申请调离工作单位,并自愿在本县服务满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未满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考人员如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放弃者,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聘(录)考试。
六、纪律要求
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彭水户籍人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各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各项资料,积极参与公平竞争,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基层单位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切实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聘用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78496338,县委组织部78440027。
本简章由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彭水自治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彭水自治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