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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和《垫江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共遴选公务员49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县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其以下职级或相当职务公务员(不含参公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遴选岗位相应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备拟任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工作经历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和缴费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1月6日至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到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一寸照片电子件;
2.《2019年下半年垫江县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1份;
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应现场缴费,笔试科目每科50元。
(二)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
实际报考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人数比例应达到2: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递减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2019年11月8日9:00-17:00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1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到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室领取本人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需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详见附件1,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2.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的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40%+专业科目×60%。
笔试仅为公共科目的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
4.笔试时间
2019年1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按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岗位名额到规定比例或由县委组织部商遴选机关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机关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遴选机关应认真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并及时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沟通。
根据遴选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由遴选机关商县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继续组织遴选需要进行递补的,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确定后由遴选机关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九、纪律要求
县委组织部负责对遴选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中共垫江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7450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