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新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和专业科目测试(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每科分值为100分,共200分。
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若因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应聘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联系到应聘人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额;无法递减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紧缺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操作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及业务水平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二)考核招聘
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采取专业素质测评或答辩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
重庆北部新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小学医务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3-11-20 11:34:18信息来源:【点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