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用。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行政文员2名(男性1名、女性1名)。主要负责行政公文、会议纪要、工作报告等起草及日常文秘、信息报送工作。
岗位二: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不限性别)。主要负责信访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
岗位三:应急救援队员1名(限男性)。主要负责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抢险救援、消防灭火、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报名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如遇报名人数不足,相应削减招聘人数。
三、 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4.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自觉履行岗位职责。
(二)岗位条件
1.报考岗位一、岗位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2.报考岗位三,限退役军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身高165CM以上,身体素质达标,双眼裸眼视力4.5及以上;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能正常驾驶小型汽车;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能够适应军事化管理要求,能够进行简单的文字处理和内业资料整理。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近五年曾报考统景镇招录(聘)岗位,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9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方式:统景镇党的建设办公室(统景镇政府办公楼404办公室)。
3.报名要求:现场提交招聘人员登记表(双面打印)、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技术资格证、退役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仅核实不收取)和复印件、1寸近期登记照2张(红底)。
4.联系方式:统景镇党建办 (023)67280615
(二)组织考试
岗位一、二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岗位三考试由体能测试和面试组成。
测试由用人部门分类组织,党建办参与;笔试、面试由党建办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测试内容由俯卧撑、仰卧起坐和3000米跑组成。
2.面试:根据招录计划数,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招考比例进行面试。进面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最终总成绩由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组成,按照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1:1确定体检人员。若应试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优先确定。
(三)体检
结合岗位需求,指定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如有隐瞒病史影响工作的,一经发现,按相关程序予以辞退。
(四)政治审查
由统景镇人民政府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考察合格的,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聘用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五、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委托区属国有人力资源公司进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相关待遇参照渝北区人社局、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渝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各岗位工资指导价>的通知》(渝北人社发〔2021〕80号)执行。
六、其他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统景镇党委、政府。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