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五)组织认可、出资人认可、市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的原则;
(六)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
(七)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选聘范围及人员
本次面向区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编正式员工公开选聘中层管理人员1名:资产运营部副部长1名。
三、选聘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素养,懂经营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能够有效组织协调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求真务实作风,有吃苦耐劳和攻坚克难精神,勇于担当、敢闯敢试、积极作为。
(四)具有正确的业绩观,能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化运作,真抓实干,工作业绩优秀。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守党纪国法,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六)江津区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编正式员工;
(七)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一)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三)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四)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至8月14日(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至津鼎(集团)公司综合部,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紫荆花园商务大厦1幢3-2号,并将报名资料电子档发送至津鼎(集团)公司邮箱3857594117@qq.com。
3.报名资料:(1)《重庆津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3)同意(诚信)报考证明。
4.联系电话:47600662。
(二)资格审查
由考试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符合岗位要求者予以报名登记,并组织实施下阶段选聘工作。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1.选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津鼎(集团)公司组织实施。
(1)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0分钟以内。
(2)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
2.其他
(1)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报考人员分数评定在80分(含)以下不予录取。
(四)体检
对拟聘人员由津鼎(集团)公司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由津鼎(集团)公司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对其考察,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选聘方在通知结论的同时向考察对象说明原因。
(六)公示
由津鼎(集团)公司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选聘及待遇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在公司纪检组织监督下进行,应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问题,可向公司纪检组织举报,举报电话:47880126;
(二)选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三)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本次选聘工作由津鼎(集团)公司组织及解释。
附件:1.重庆津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中层管理人员一览表
2.重庆津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中层管理人员报名表
3.同意(诚信)报考证明
附件1
重庆津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选聘中层管理人员岗位一览表
序号 |
部门 |
岗位 名称 |
选聘 名额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工作经历 |
其他要求 |
备注 |
7 |
资产运营部 |
副部长 |
1 |
不限 |
45周岁及以下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资产评估与管理、行政管理 |
不限 |
应当具有区属国有企业或相应工作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 |
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