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辅助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从单位安排及管理;
(二)限居住地在重庆市大足区;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三、具体要求:
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形象气质较好,熟悉公文处理流程,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以及公文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使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9.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起至2024年8月16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者登录飞驶特人才网(http://www.fsthr.com/)打开本次招聘信息,在招聘启事下方点击“报名链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操作,提交报名表,完成网上报名。
3.咨询电话:43356372、43723324。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汇总报送给用工单位,经用工单位面试后确定拟录用人选。
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份,并提供近期一寸彩色红/蓝底免冠登记照2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个人征信报告1份(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人民银行或者央行授权的商业银行柜台、手机APP开具个人征信报告,若个人征信报告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将作为不合格处理);
(4)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证明原件1份。
应聘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制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飞驶特官网、电话或短信为准)。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如体检合格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聘用
对符合条件录用人选,在大足区地方志编修中心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拟聘用人员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即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2年,并定向派遣至重庆市大足区地方志编修中心从事招聘岗位的相关工作。
合同期满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地方志编修中心反馈的派遣员工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六、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3500元/月,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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