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名额
公开选拔本土人才9名,按选拔人数1:2的比例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2:1的比例(四舍五入)减少选拔名额,择优录取。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大石乡本地居民(即本人户籍在大石乡,或本人户籍在乡外、但配偶户籍在大石乡并在大石乡长期居住生活)及愿意到大石乡工作的垫江县本地居民(本人户籍在垫江县)均可报考。
(二)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熟悉计算机及日常办公软件的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政治上的两面人;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3)组织、实施、参与非法宗教,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
(4)涉黄、涉赌、涉毒受过行政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近二年内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的;
(7)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以及仍在限期改正的,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以及处分决定解除后经研判仍不适合的;
(8)因个人问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9)有拉票贿选行为,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10)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近5年内有一次及以上不称职被自行终止职务或被依法罢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务未满5年的;
(11)不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程序上访、缠访、闹访的或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的;
(12)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破坏经营秩序、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
(13)司法机关判定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14)患有严重疾病、丧失行为能力等不能正常履职的;
(15)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规定的不宜作为本土人才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实行自愿报名参考,报名材料:1.《大石乡2024年本土人才选拔报名表》1份(贴上本人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本人有效户口簿(本人页、户主页、增减页)、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复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学信网学历证明1份,有工作经历的另附社保证明1份;3.配偶为大石乡户籍的还须同时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簿(本人页、户主页、增减页)、配偶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长期居住证明(村社盖鲜章、村社干部签字)等相关材料;4.另附近期2寸蓝/白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至8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大石乡人民政府2楼207办公室
(二)初审
工作人员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通知审查合格者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若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开选拔条件,取消其选拔资格。
(三)考试
1.笔试和机考(共100分)。
笔试内容(70分):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暂定于8月13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暂定于大石乡人民政府大会议室。
机考内容(30分):电脑操作、WORD和EXCEL操作;
机考时间:暂定于8月13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机考地点:大石乡大石小学计算机室。
2.面试(100分)。根据笔试和机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公开选拔名额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实行缺位递补,即若达不到面试比例,笔试和机考均有成绩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机考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大石乡人民政府2楼多功能会议室。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招录名额1:1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环节(当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当笔试和面试都一样时,进行面试加试确定),凡体检不合格者或确认自动放弃而产生缺额情况,按总成绩得分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政审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相关资料上报县委组织部联合审查。若政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乡党委对确定的本土人才拟任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凡被举报不符合选拔条件并被查实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定岗锻炼
根据工作需要,录用的本土人才由乡党委政府统一培养或到村上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严格考核合格后,由乡党委依法依规任用,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七、管理及待遇
本土人才拟任人选经乡党委研究决定通过之日起计发相关待遇。
1.被录用的本土人才,必须服从乡党委政府的调剂安排,包括服从分配的村职务;不服从调剂的,视为主动放弃。
2.乡党委政府对本土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由党的建设办公室或村党支部对本土人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鉴定,提出使用建议意见,乡党委政府根据建议意见研究决定继续留用或辞退。
3.根据中共垫江县委组织部 垫江县民政局 垫江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的通知》(垫江委组〔2024〕5号)规定,执行本土人才待遇;特别优秀的,可作为村专职干部或者村支“两委”人选。
八、本公告由大石乡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19123953722。
附件:大石乡2024年本土人才选拔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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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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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工 时 间 |
健康状况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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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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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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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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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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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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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以及 重要 社会 关系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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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承诺 |
本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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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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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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