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名额
镇党委研究决定,本次选聘2名本土人才,其中楠木村1名、坛中村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在涪陵区;
(二)拥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及熟悉本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具备较为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截止2024年8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后出生。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村级后备干部、退伍军人优先;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现任村四职(社区六职)干部、现任焦石镇其他村本土人才;
3.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4.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区级联审、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1004办公室,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3-72743003。
(三)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增减页)、毕业证、学位证、政治面貌等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重庆市涪陵区选聘本土人才登记表》(附件)和近期2寸登记照3张。
(四)资格审查:由中共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包括党的方针路线、乡村振兴、公文写作等相关内容。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报考人数未达1:3的比例(即未满6人),则报考人员全进入面试。
2.本次选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高低(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规定的考察程序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联审及体检
按选聘指标1:1比例上报区委组织部联审。联审通过后,按选聘指标1:1比例通知体检,对第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2天内组织复检,如复检未通过,取消其选聘资格。体检后如出现缺额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焦石镇承担。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底楼公示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本土人才聘用协议,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之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保障
按照涪陵区委组织部、涪陵区财政局等相关要求,落实工作待遇,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重庆市涪陵区选聘本土人才登记表
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