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为4名公共环境绿化岗,1名水利管理岗,工作地点在青岩村、长榜村和岚垭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登记失业的我镇脱贫人口及监测户,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3.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营业执照;
2.在其他单位就业和由单位购买社保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5.因户籍迁出重庆市等不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6.已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四、公开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1日(9:00-12:00,14:00-17:00)。
(二)报名地点:扶欢镇社保所或扶欢镇各村居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四)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增减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扶贫手册(或证明)、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竞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
社保所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对照岗位报名要求,同市场监管所、乡村振兴办等相关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告知初审结果。
(二)考察
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辖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按照每小时21元计算工资(由用人单位据实发放)。
七、其他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扶欢镇社保所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青青 联系电话:023-61270042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