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福州市重点建设项目”东浦路上的这次冲突(准确地说,应该是执法人员打人,尚无证据显示司机还手),之所以引来关注,或多或少还因为被打者“见义勇为模范”的这一社会荣誉。事实上,因围观所谓“执法行为”、对其进行拍照摄像而被打(甚至被打死)的事件,已多次发生,被打者的身份包括北大学生、高考生、建筑公司总经理,当然还有记者。而他们共同的临时标签,则是围观者,当普通公民对执法行为的围观可能遭遇暴力对待,其另外的社会职业、职务、荣誉称号虽依然扎眼,但已不那么重要。因围观、拍照被打,在当下,也算人人平等了。
围观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而被打,福州公交司机李甲军已非第一例。日前,福州市公交司机、见义勇为模范李甲军工作期间途经拆迁现场,据称“因车速慢被打”。涉事地政府回应称,因“李甲军停车并和部分乘客对现场进行拍照,造成交通严重堵塞”,才出现了现场工作人员的“劝导”行为。从现场情况看,执法人员的所谓“劝导”,包括了“用对讲机砸破玻璃”、拉扯公交司机头发至车外并猛击等表现。
事发后,事件双方不约而同地围绕是否拍照这一细节各自表述。拆迁执法方强调公交司机停车、拍照行为,而被打的司机一方也就有没有停车、是否停下来拍照做了回应。尽管拆迁方还强调“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结果,但“停下来拍照”无疑成为此次事件的焦点。
打人者强调被打者的停车拍照行为,被打者则辩称并未拍照(媒体报道细节显示,被打司机“手机颇显老旧”)。但问题的核心在于,拍照与被打之间原本并不应该存在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