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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361名,其中:
1. 考核招聘183名(详见附件1);
2. 考试招聘173名(详见附件2);
3. 面向万州区外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选聘5名(详见附件3)。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万州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面向区外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的岗位。要求重庆市基层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且在基层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满2年并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四)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五)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可推迟至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七)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如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对被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职业(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之间的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6月28日12时至7月2日12时期间,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2、3)。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
(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7月2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考核招聘40元/人,考试招聘100元/人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考试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考核招聘不作开考比例要求。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0年7月16日9:00起至7月19日11:00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试考核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考核招聘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岗位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2:1的,有关情况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1.笔试
①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8,笔试分值100分。
②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7:1比例,根据《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面试竞争比例低于2:1的岗位,经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2.资格复审
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3.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通过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zwgk_266/fdzdgknr/zkly/)公示。各岗位具体考试形式项目详见《万州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面试中各测试项目分值均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zwgk_266/fdzdgknr/zkly/)公布的面试方案。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考核总成绩计算
①未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②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 +综合面试成绩×7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公开招聘与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与选聘岗位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结构化面试、试讲等,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2、3。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8。
考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90分钟。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各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2、3),考试大纲详见附件9。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90分钟。
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四舍五入)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考生各科成绩应“达到60分”或“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同一主管部门其他招聘岗位(其面试比例须不低于2:1)首轮应进入后续环节人选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3.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通过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zwgk_266/fdzdgknr/zkly/)公示。
面试中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2、3),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通过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zwgk_266/fdzdgknr/zkly/)公告。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 +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体检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选岗
本次报考“农村高中”、“农村小学”、 “农村幼儿园”、“农村学校”的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进行选岗,即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综合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行选岗,若还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出选岗顺序。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取消该招聘指标,不再进行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处于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应聘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在体检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应聘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在面试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zwgk_266/fdzdgknr/zkly/)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二、其他
1.本简章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于工作日9:00-18:00咨询:023-58232645。
2.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1:考核招聘6.19
附件2:考试招聘6.19
附件3:区外选聘6.19
附件4: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附件5: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附件6: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附件8:《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附件9:《专业科目》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