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发展,优化卫生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2名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公开招聘117名、考核招聘15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忠县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 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其中,涉及到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可累计计算,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符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7.以下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
忠县2013年二季度公开招聘(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3-11-29 17:55:46信息来源:【点击:次】